地下爆破爆安全检查工作_行业新闻

时间 : 2024-06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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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 级及复杂环境的爆破工程,爆后检查工作应由现场技术负责人、起爆组长和有经验的爆破员、安全员组成检查小组实施。其他爆破工程的爆后检查工作由安全员、爆破员共同实施。

 

地下爆破作业面有害气体浓度应每月测定一次;爆破炸药量增加或更换炸药品种时,应在爆破前后各测定一次爆破有害气体浓度。

 


地下爆破前,应明确划定警戒区,设立警戒人员和标识,并应采用适合井下的声响信号。配合相应监测方案,启用智能自动化监测系统Blast-VS,设定报警阈值,数据超标或设备异常时,系统即发送的报警信息,记录振动数据的同时,保障爆破方案安全实施。

 

爆破时,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到安全地点,警戒人员应从爆破工作面向外全面清场,待警戒人员到达起爆站后,确认隧道内无人方可进行起爆。

 

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和山坡滚石时,应在通往塌陷区和滚石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,树立醒目的警示标识,防止人员误入。

 

地下爆破出现不良地质或渗水时,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护和防水措施;出现严重地压、岩爆、瓦斯突出、温度异常及炮孔喷水时,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,制定安全方案和处理措施。

 

地下工程爆破后,经通风除尘排烟确认井下空气合格、等待时间超过 15min 后,方准许检查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。

 

检查人员检查在发现盲炮或疑似盲炮时,应立即向爆破负责人报告,安排有经验的爆破员负责处理。无盲炮时,及时处理边帮、顶板安全,做好支护,确认地下爆破作业场所空气质量合格、通风良好、环境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作业。